公告日期:2017-08-18
公告编号:2017-036
证券代码:839020 证券简称:剑桥涂装 主办券商:东海证券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18日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在公司西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8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如剑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如剑、陆德琴2017年度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8,500.00万元。
议案详情请参看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江苏剑桥 公告编号:2017-036
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张如剑作为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17年9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6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8月18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