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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01 19:11:21 股吧网页版
城投控股: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02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03 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99 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 年 7 月 8 日(权益分派除
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价格不超过6.03 元/股(含),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4)。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7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26 年 7 月 8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6.0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99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
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此外,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涉及差异化现金分红,上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4 元/股。

综上所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6.03-0.04)/(1+0)=5.99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504,500,768 股为基础,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5.99 元/股进行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 8,347,245股至 16,694,49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33%至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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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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