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鸿祥)
作为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职务,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王鸿祥,男,1956 年出生,本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上海
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副教授,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1 次、董事会 13 次。本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 缺席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王鸿祥 13 13 11 0 0 1
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与管理层进行询问沟通,
对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融资授信等重大决
策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审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未
对公司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了 6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
责,通过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公司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工作,
推动公司提升风险防范控制能力,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查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分配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出席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更
新关联人名单、关联交易等议案认真核查,发表了同意的审
核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督导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情况,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股东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保持通畅交流,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项目考察、专题研讨、专题培训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公司“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相关成果汇报,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司战略布局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提升决策科学性,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所需的工作条件和相关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本人行使职权得到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充分支持,切实保障了本人做决策的
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重点核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审议程序合规性。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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