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唐稼松)
作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唐稼松先生,1974 年出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为多个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跨国企业提供合并报表审计及 A 股、港股 IPO
审计服务。1995 年 9 月至 2015 年 8 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曾于 2007 年 6 月晋升为合伙人。唐稼松先生在报表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资历颇深。曾担任四川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起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60080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 年 9 月起任创胜集团医药有限公司(HK06688)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2025年 1 月 16 日起担任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1次,股东大会2次,本人参与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次数
次数 议
唐稼松 11 11 0 0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本人现担任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3次,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开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 薪酬委员会会议
姓名 议
应出席 出席 应出席 出席 应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唐稼松 3 3 6 6 1 1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其中:
1、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报表、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进行了审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年审过程,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审计室关于2023年度内审工作要点回顾和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安排。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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