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沈小平)
作为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沈小平先生,1963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博士后。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期间历任深圳市经理学院研究与发展部副部长/部长、副教授/高级经济师。2008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历任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先后兼任经济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2023年10月聘为经济学院督导。曾兼任广东省高校价值工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区域经济学会海洋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4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002889)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1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参与
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 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会次数
次数 议
沈小平 11 11 0 0 否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本人现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3 次,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召开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本人具体出席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 薪酬委员会会议
姓名 应出席 出席次数 应出席 出席次数 应出席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沈小平 3 3 0 0 1 1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委员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其中: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审议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合营企业修订合资经营合同及公司章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运作和决策,全体董事履行了忠实、勤勉的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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