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依据相关要求,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毕马威华振在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上述议
案进行了审议,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与毕马威华振签订了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
书(以下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毕马威华振已经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对
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毕马威华振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情况等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发表了专项意见。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运用执业判断,就参与审计工作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领域、审计重要发现等事项,与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毕马威华振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独立性、信息安全、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工作方案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对年报审计相关的要求。
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充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行业环境和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和沟通,并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进行审计,展现了应有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及其他相关工作,出具的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审计职责。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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