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23:02 股吧网页版
锦江在线:锦江在线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及《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责任。现对 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唐稼松先生、黄亚钧先生及董事宗欢女士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唐稼松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唐稼松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
1.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度
第一次会议,书面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相关安排。

2.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度
第二次会议,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同意将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 2024年度财务报表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审阅《公司内审机构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议通过《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同意报送公司董事会。

3.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度
第三次会议,审阅公司 202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4.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
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该议案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5.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
度第二次会议,审阅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6.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
度第三次会议,审阅公司 2025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
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专业水准。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期间以书面形式督促注册会计师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 2024 年报审计工作。

在年审工作基本完成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就是否续聘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将其提交给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 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动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议公司内审机构《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对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形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 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更好地开展工作,委员会为此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