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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3 22:38:01 股吧网页版
豫园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叶乐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乐磊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豫园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各种会议,仔细审阅每一份议案,基于专业知识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叶乐磊:男,1977年11月出生,国家会计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工商管理学硕士,华东政法学院经济学学士。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监事,金桥产业大使,复旦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行业导师、实务导师。2024年12月19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人在公司担任了独立董事职务、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度

应参加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叶乐磊 13 13 0 0 0 0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对于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阅读相关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会议过程中积极参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与建议。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4次。本人参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述:

1、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2 次会议。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提名与人力资源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聘任黄震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
任张剑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与人
力资源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提名王鸿祥、叶乐磊、石琨、朱立新、孙岩、芮勇、沈顺辉、宋航、周文一、陈春林、陈毅杭、徐晓亮、郝毓鸣、黄震十四人
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候选人,其中王鸿祥、叶乐磊、孙岩、芮勇、宋航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对上述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审计与财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 5 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明确了双方职责和范围。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监督;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核查、监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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