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4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上海豫园旅
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成立于 2013年 12 月 27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 号 25 层。上会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所提供的审计业务由总所承办。上会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张晓
荣。截至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113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551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91 人。上会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经审计为 6.92 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4.8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38 亿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87 家,主要
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 0.74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 2025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支付 2024 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与 2025年续聘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2025 年度上会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 30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 130 万元,合计 430 万元。上会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完成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机构能力评价
1、专业能力评价
上会事务所审计小组的相关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2、独立性和诚信评价
上会事务所职员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上会事务所和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亦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上会事务所审计人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上会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签字项目合伙人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及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评价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上会事务所审计人员针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与本公司进行了充分沟通,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做了充分的准备。
2、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上会事务所审计人员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执行了检查、函证、计算、监盘、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
3、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上会事务所审计人员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