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6-017 号
关于公司与浦发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 该事项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31 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2025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浦发银行关联交易专项授权的议案》。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认为此项关联交易授权议案遵循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生效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预计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办理包括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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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结算及相关业务关联交易安排如下:
1、公司在浦发银行的日均存款余额(年度)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存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的优惠利率。
2、公司在人民币 30 亿元的额度内接受浦发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债券投资、上下游供应链融资、银行保函、结构化融资、票据融资等,在同行业相关公允商业条件下,执行人民银行规定范围内的优惠利率。
3、公司利用备付金投资浦发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季末余额不超过20 亿元。
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华喆为浦发银行董事,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的商业条件执行。其额度将在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授权额度外另行统计。
上述事项在股东会授权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应履行相应管理程序。
上述事项在股东会批准的关联额度内,授权经营层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审批。
此项关联交易金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为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3.52 亿元
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主营业务:银行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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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林华喆为浦发银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浦发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根据自身的具体需要,与公司关联方浦发银行进行存款、贷款、结算及相关业务等,关联交易定价按《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7 日修订)确定和执行,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上述关
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的商业条件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建立和巩固融资优势是保持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与浦发银行开展信贷、结算、理财等资金相关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浦发银行能够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金融服务,公司与其开展存、贷款等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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