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 2025-068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 5 天以书面、邮件、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关联董事齐战
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额度未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受托运营北京飞行博
达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 1 幢 1 至 4
层 101 项目(M3 项目),开展园区租赁经营业务,以高于受托运营成本的价格出租给第三方客户,具有较好的利润空间,有利于保障和满足重要客户的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维护园区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授权公司及电子城有限管理层洽谈
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拟受托管理关联方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5-069)。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新媒体”)主要负责运营电子城·新媒体创新产业园,公司持有数字新媒体 66%股权,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持有数字新媒体 34%股权。
2023 年,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数字新媒体向股东申请借款不超过 6,000 万元,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公司提供借款不超
过 3,960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率为提款
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北广集团提供借款不超过 2,040 万元,借
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
场利率。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数字新媒体实际向公司借款 3,317
万元,同比例向北广集团借款 1,709 万元。
为支持数字新媒体的经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北广集团作为数字新媒体股东,拟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其中公司借款展期 3,317 万元,借款展期后到期日为 2026 年12 月 31 日,借款利率仍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北广集团
借款展期 1,709 万元,借款展期后到期日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借
款利率仍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本次向数字新媒体提供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临 2025-07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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