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9 18:13:42 股吧网页版
电子城:电子城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0


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 2025-07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电
子城高科”)拟将前期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
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新媒体”)提供的 3,317
万元借款实施展期,展期 12 个月,展期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
行贷款市场利率。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数字新媒体提供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
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在提供资助展期的同
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
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
风险控制,强化数字新媒体的资金安全管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数字新媒体成立于 2018 年 2 月,主要负责运营
电子城·新媒体创新产业园,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科技服务(品牌资源、产业导入、技术对接、运营保障条件等)。公司持有数字新媒体 66%股权,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
持有数字新媒体 34%股权。

数字新媒体自成立以来由于工程改造、房屋租赁投入较大,为保障资金安全,2023 年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数字新媒体向股东申请借款不超过6,000 万元,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电子城高
科提供借款不超过 3,960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北广集团提供借款不超过
2,040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率为提款日
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电子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临2023-040)。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数字新媒体实际向公司借款 3,317 万
元,同比例向北广集团借款 1,709 万元。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影响,数字新媒体面临入园客户回款不及预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工程款等资金压力,为支持数字新媒体的经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北广集团拟对提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利率仍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展期 12 个月,即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变更为 2026年 12 月 31 日。主要情况如下:

被资助对象名称 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 有息借款展期

资助金额 3,317 万元

资助期限 12 个月

资助利息 □无息

√有息, 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影响,数字新媒体面临入园客户回款不及预
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工程款等资金压力,为支持数字新媒体的经
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
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其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向数
字新媒体提供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
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