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股票简称:电子城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 2025-070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电
子城高科”)拟将前期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
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新媒体”)提供的 3,317
万元借款实施展期,展期 12 个月,展期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
行贷款市场利率。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向数字新媒体提供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
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在提供资助展期的同
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
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
风险控制,强化数字新媒体的资金安全管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数字新媒体成立于 2018 年 2 月,主要负责运营
电子城·新媒体创新产业园,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科技服务(品牌资源、产业导入、技术对接、运营保障条件等)。公司持有数字新媒体 66%股权,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
持有数字新媒体 34%股权。
数字新媒体自成立以来由于工程改造、房屋租赁投入较大,为保障资金安全,2023 年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数字新媒体向股东申请借款不超过6,000 万元,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电子城高
科提供借款不超过 3,960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利率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北广集团提供借款不超过
2,040 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借款利率为提款日
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电子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临2023-040)。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数字新媒体实际向公司借款 3,317 万
元,同比例向北广集团借款 1,709 万元。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影响,数字新媒体面临入园客户回款不及预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工程款等资金压力,为支持数字新媒体的经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北广集团拟对提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利率仍为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展期 12 个月,即展期后的借款到期日变更为 2026年 12 月 31 日。主要情况如下:
被资助对象名称 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 有息借款展期
资助金额 3,317 万元
资助期限 12 个月
资助利息 □无息
√有息, 提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原因
近年来受市场环境影响,数字新媒体面临入园客户回款不及预
期,偿还银行贷款、支付工程款等资金压力,为支持数字新媒体的经
营与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
正常经营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其借款进行展期。本次向数
字新媒体提供借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
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
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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