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0:55:45 股吧网页版
电子城:电子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所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本着勤勉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十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宋建波女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刘志东先生及宋立功先生组成;其中宋建波女士、刘志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
均以现场、通讯或书面传签方式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4 1、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员 会 2025 年 月 24 日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工作

情况的意见》;

5、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报告》;

6、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的报告》;

7、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7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员 会 2025 年 月 30 日

第二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8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员 会 2025 年 月 28 日 2、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次会议 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 2025年10 1、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 会 2025 年 月 30 日

第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 年 8 月 28 日及 202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和监管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定期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