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委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现就2025年度(报告期)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分别为独立董事薛祖云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独立董事达正浩先生及董事朱德贞女士。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召开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1、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案》《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审计部 2024 年度工作总结》。
2、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更换公司审计部总监的议案》。
4、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职责: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局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聘任的境内审计机构,在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并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安永华明对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作为公司聘任的境外审计机构,在对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为保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提议,续聘安永香港作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由安永香港对本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安永华明及安永香港在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的交流、沟通,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2025年度安永华明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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