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17 18:26:42 股吧网页版
福耀玻璃:福耀玻璃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8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

随着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回款主要以美元、欧元为主,如果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为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和利率的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本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基于公司海外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大量外汇交易,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本公司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互换)、期权、利率互换等外汇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本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本公司在任一时点上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本公司可共同循环滚动使用,交易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交易,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衍生品交易业务总额度(即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二)资金来源

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交易方式

本公司将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质、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掉期、期权、利率互换等。

(四)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本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不进行以投机和非法套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基于本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等风险。

1、市场风险: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履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期内出现交易对手方不按期履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本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审批或操作,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或出现人为判断偏差的,将可能导致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交易损失的风险。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策略

1、本公司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和降低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本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降低履约风险。

3、本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执行应急措施。

4、依据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风险控制、审批程序、操作流程等规定。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5、本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防范和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投机行为,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而开展,该业务的开展具有必要性,可增强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