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3 16:37:22 股吧网页版
外服控股:外服控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4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3
二、会议议程......4三、会议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4
3、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7
4、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8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4
6、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5
7、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6
8、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7附件: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供股东审阅)………28

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必须准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四、股东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需在会议召开前至大会秘书处办理书面登记,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发言应言简意赅,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直接相关。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现场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六、本次大会现场表决票计票和监票工作由三人参加,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推选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参加表决票计票和监票工作。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 13: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博成路 850 号上海世博展览馆 B2 层 5 号会议室

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裁 陈伟权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审议听取议案:

1、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听取《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股东提问与发言。

五、股东对会议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六、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一: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