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忠)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进行监督及提供支持,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忠,男,1969 年 5 月出生,香港理工大学理学硕士,研究员职称。历任
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综合部总经理,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副社长,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中国青旅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上海国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行政副院长。现任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执行主任,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相关会议,即董
事会 9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战略与 ESG 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及股东会 1 次(因日程安排冲突请假 1 次)。在召开会议
前,本人事先收到会议通知以及会议材料,并通过各种方式调查、获取所需情况和资料,为参与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讨论及决策做好准备工作。会议召开期间,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题,对重大决策进行了独立判断、提出专业意见和进行监督,对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联系与沟通。通过审阅材料、出席会议参与讨论及日常沟通等多种方式,知悉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三)参加培训学习
2025 年度,本人报名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第 1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后续培训,还通过关注监管动态,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日常与本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前,事先进行必要的沟通,如实回复本人的问询,认真准备并及时提供会议材料,为本人履职提供支持,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重点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本人审议同意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
年度报告以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时,本人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情况,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
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审议同意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三)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审议同意了《聘请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单位的议案》。经过了解和沟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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