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娄爱东)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 1966 年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曾任奥克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乐舒适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除公司外,本人还同时担任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78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387)的独立董事,共计 3 家,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会议。秉持勤
勉尽责的原则,本人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亲自参与剩余全部会议,无未出席情况。其中董事会共审议 74 项议案、股东会共审议 19 项议案,本人事前认真阅读各项会议材料,会中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同时提出合理建议以对董事会决策起到正向作用。各项议案均已投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共审议 13 项议案、听取 9
项工作汇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完成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的工作交接。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会且认真听取各项议案,仔细研读会议材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核查,同时对公司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与应收账款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与建议,要求审计监察部严格履职、充分揭示问题,持续关注关键问题整改效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共审议 3 项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参与并主持会议,对确定公司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以及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研究与讨论,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 2 项议案。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独立
董事 2025 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会上充分了解关联交易预计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调整的谨慎性、真实性。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行业信息、国家法律法规最新修订动态等各方信息,分析、评估公司内部治理现状,形成改进建议。与会前,本人提前认真阅读研究公司报送的各类会议资料,结合现场听取相关汇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通过现场会谈等多种形式,就经营战略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重点关注公司跨境电商业务经营策略与产品结构,以及资产处置进度与开发周期等方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组织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财务指标变动、内部审计工作安排等重点问题予以关注,强调保持审计
报告合规、合理、合法的重要性,明确审计报告数据真实、客观、完整的必要性,维护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实地调研公司跨境电商业务,分别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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