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兆华)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 1966 年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政治经济学专业。曾任黑龙江财政专科学校教师,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现任广东金融学院教师,大庄园肉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尔滨外滩湿地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哈尔滨里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会议。秉持勤
勉尽责的原则,本人亲自参与全部会议,无委托出席和未出席情况。其中
董事会共审议 74 项议案、股东会共审议 19 项议案,本人事前认真阅读各项会议材料,会中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同时提出合理建议以对董事会决策起到正向作用。各项议案均已投同意票,无反对和弃权。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参与并主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7 次,共审议 13 项议案、听取 9
项工作汇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完成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的工作交接。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主持会议且认真听取各项议案,仔细研读会议材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事项进行核查,同时提出改进建议。一是建议审计监察部围绕医疗反腐、审计监督以及合规风险等关键工作,结合应收账款、净利润等重要财务指标,重点关注公司重要企业,积极发挥监督作用;二是建议公司持续重点关注费用管控工作;三是提示公司应当积极响应可持续发展报告披露相关要求,充分调研市场、做好全面准备;四是明确各项内部专项审计工作结论,并予以合规合理应用,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 2 项议案。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独立
董事 2025 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行业信息、国家法律法规最新修订动态等各方信息,分析、评估公司内部治理现状,形成改进建议。与会前,本人提前认真阅读研究公司报送的各类会议资料,结合现场听取相关汇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通过现场会谈形式,就经营战略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重点关注公司跨境电商业务费用结构、人员构成,以及重大项目合作经历等方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合理运用自身的会计专业背景,与公司内部审计组织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重点问题予以关注,强调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发表恰当审计意见,真实地反映公司真实业绩和盈利水平,从根本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主动了解中小股东关注问题,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深入实地调研公司跨境电商业务,分别听取公司团队基于产品研发、财务、运营以及营销四个核心方面的汇报,并结合公司经营战略,与汇报人员及管理团队进行充分
沟通,重点关注财务管理工作、费用结构以及人员配备等方面。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与内部治理情况,及时识别可能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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