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6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
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
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公司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公司总裁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
法公告。
第二章 总裁的职责
第五条 总裁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六)按照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组织实施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融资、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事项和重大合同等事项;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八)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制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制度;
(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总裁应担负下列职责:
(一)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时,总裁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二)注重市场信息,增强公司的应变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四)关心员工生活,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五)制定有关员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七条 总裁应根据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的要求或者就其认为有必要向董事会或者
审计委员会报告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重大生产经营事项、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重大资金、资产运作和盈亏情况。
第八条 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投资、融
资管理规则》中对外部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融资、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授权,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完成项目论证、可研报告、审计、评估以及尽职调查报告,并报董事会和/或股东会批准。
第九条 公司年度预算经批准后,总裁按授权额度组织实施;预算外开支,总裁享有在
资金管理审批权限范围内进行审批的权力。
第十条 总裁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指定一名副总裁代行职务。
第十一条 公司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有关规
章制度的规定和总裁的安排,承担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第三章 总裁办公会
第十二条 总裁办公会是指总裁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解决重大的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事
宜,定期或临时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研究,从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合理性,最大限度降低经营决策风险的经营管理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等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公司提交审议的事项,并做出重要决议和要求。
第十三条 总裁办公会组成人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等
有关人员。根据总裁办公会议题,总裁可要求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总裁办公会议事范围如下:
(一)传达政府、主管部门等领导机关的文件、指示、决定以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制定贯穿落实的措施、办法;
(二)研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资金投向、重大改革、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职工工资分配、职工福利等方案,以及其他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重大事项;
(三)研究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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