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
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经公司内部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确定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将采购公告在《招采通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2025年11月3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聘审计机构工作方案的议
案》。
2025年11月1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2月11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要求,审计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独立、审慎,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查阅,对其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经评估,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职,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