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Tande Co.,Ltd.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6-034
债券代码:242114 债券简称:24天地一
债券代码:242304 债券简称:25天地一
债券代码:259269 债券简称:25天地二
债券代码:259414 债券简称:25天地三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上诉案件受理立案暨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案件一及案件二: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地源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城公司)为本案上诉人,原审被告;傅书涵、单国杰为本案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枫公司)为本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
涉案的金额:案件一暂计 5,676,280.60 元,案件二暂计 82,234,883.80 元。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唐城公司已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未生效,二审尚未开庭,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6 年 4 月 27 日,唐城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6)
津 02 民终 2601 号][(2026)津 02 民终 2604 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唐城公司与被上诉人傅书涵、单国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一审由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2024)津 0103 民初 15729 号、(2024)
津 0103 民初 15731 号]。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29 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公司公告:临 2025-06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上诉人唐城公司认为,该判决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方面均存在错误,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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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Tande Co.,Ltd.
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本次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内容及理由
(一)诉讼当事人(案件一及案件二)
上诉人(原审被告):天津天地源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傅书涵、单国杰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原审被告:天津天地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上诉请求
案件一:1、请求撤销天津区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24)津 0103 民初15729 号],本案发回天津区河西区人民法院重审,或改判驳回傅书涵、单国杰全部诉讼请求;2、请求本案一审诉讼费、二审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负担。(以上暂计 5,676,280.60 元)
案件二:1、请求撤销天津区河西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2024)津 0103 民初15731 号],本案发回天津区河西区人民法院重审,或改判驳回傅书涵、单国杰全部诉讼请求;2、请求本案一审诉讼费、二审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负担。(以上暂计 82,234,883.80 元)
(三)上诉事实及理由
上诉人认为,案件一及案件二原审判决在审判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均存在错误,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唐城公司已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未生效,二审尚未开庭,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高度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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