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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0 16:46:21 股吧网页版
奥瑞德:奥瑞德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 2026-015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82,500,53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2,500,53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4 月 16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5 年 4 月 17 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2 号),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褚淑霞等 45 方发行股份 449,915,17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有效期 12 个月(详见公告:临 2015-037)。

2015年4月2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以2014年12月31日股本290,146,2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1元(含税),并于2015年4月21日实施完毕。鉴于公司已实施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原7.42元/股调整为7.41元/股。

2、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由原来的449,915,173股调整为450,522,346股(详见公告:临2015-039、临2015-041)。

(三)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份登记情况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上述
股东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450,522,346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40,668,644 股(详见公告:临 2015
-043)。

(四)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中各交易对方通过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1、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文秀、褚春波在重组后持有的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药业”)(现已更名:奥瑞德)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进行回购或赠送的股份除外;

2、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有的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德有限”)股份(持股时间不足 12个月的部分)认购的西南药业增发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以其持有的剩余奥瑞德有限股份(持股时间达到或超过 12 个月的部分)认购的西南药业增发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实业”)、鄂尔多斯市东达天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山南市玄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瑞盈价值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隋爱民以其持有的奥瑞德有限股份认购的西南药业增发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4、奥瑞德有限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奥瑞德有限股份认购的西南药业增发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时,除工大实业的其他 44 名股东如仍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向上市公司履行股份补偿义务且该等股份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上述锁定期延长至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12 号”《关于核准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左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核准,2015 年 6 月 1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实施完成后,公司新
增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6,410,256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767,078,900 股(详见公告:临 2015-056)。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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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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