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发展,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余应敏,博士研究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京仪自动化
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 6 日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 8 次,股东会 4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全面的内容评议和严格的程序审查,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审议事项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余应敏 8 8 8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参加了审计委员会会议五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一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发挥会计专长优势,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对公司日常经营中的关联交易、重要事项会计确认、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等事项保持高度关注,对增强内部监督、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三次,以严谨审慎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表决权,与另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6年度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就公司多元化融资相关工作听取汇报、充分了解情况、提出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沟通,定期了解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为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提出建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审计范围、时间安排、本年度审计重点内容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各项规定,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考察、持续沟通等多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实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跟进重大事项
进展。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此外,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内外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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