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兴华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
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
农、乔久华。
截至 2025 年度末,中兴华所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29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4 年。1999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曾在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现为中兴华所合伙人。近三年为中金环境(300145.SZ)、远程股份(002692.SZ)、威孚高科(000581.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萍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22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0 年。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并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 2020 年起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为莱绅通灵(603900.SH)、宏盛股份(603090.SH)、中金环境(300145.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 15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1 年。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 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为宝武镁业(002182.SZ)、赛福天(603028.SH)、世荣兆业(002016.SZ)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7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3 次。中兴华所 4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人次、纪律处分 6 人次。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华先生、张小萍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先生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所制定了明确的项目咨询与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技术标准部负责项目执行过程中重大业务问题的咨询工作,项目组成员之间的意见分歧由业务合伙人处理,业务合伙人之间、业务合伙人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之间的意见分歧,提交风险控制委员会处理。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技术标准部及时咨询,快速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2、质量控制制度
中兴华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业务承接、人员委派、风险管理、独立复核、持续培训、定期检查等各方面管理制度确保审计质量。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上述质量控制制度,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在项目的开展中实行了小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人员四级质量控制制度,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
1、小组负责人审核,全面复核项目小组编制的审计底稿,及时提出复核意见,对必须在项目现场完成的工作督促组员现场完成;
2、项目负责人二级复核,指导项目小组执行重要审计程序,全面复核项目小组的审计底稿及初步结论,严格把控审计进度,及时反馈复核意见;
3、项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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