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5-06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14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5 年 11 月 21 日,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蒋晓萌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通过了《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董事会同意选举傅颀女士(独立董事)、黄从运先生(独立董事)、蒋晓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傅颀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本次选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袁先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临 2025-063)
4、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公告》(临 2025-064)
三、相关附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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