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 2026-013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 年 4 月 10 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了该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章节的披露内容。
二、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股东会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方案止。
(三)薪酬方案的主要内容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向独立董事和专家董事支付津贴,每人每年 8 万元;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和津贴。
2)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根据行业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评价的经济指标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应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按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执行。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3)兼任高管的董事,按高管职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4)公司董事的津贴、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改聘、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是固定报酬,主要根据行业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绩效挂钩,根据绩效评价确定,绩效评价的经济指标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应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中长期激励按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执行。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2)兼任董事的高管,不领董事津贴;兼任多个岗位的高管,只能按单一岗位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改聘、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委员,全部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会审议了《关于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基于监管规则及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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