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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2-09-1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鞍合成:重大事项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2-09-17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1997年9月24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大连分行)分别签订了借款340和480万美元的合同。就上述两笔借款合计820万美元到期未还事宜,光大大连分行已于2001年12月17日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02年2月22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借款分别进行了判决。
公司就该重大事项进行了披露(具体详见公司2002年3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仍无力偿还上述两笔借款。2002年9月13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3条的规定进行了裁定,具体裁定如下: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所有位于鞍山市铁西区柳西街厂院内的真丝车间的厂房及设备、细丝车间的部分设备、部分房产,以及公司所持有的鞍山志成纤维有限公司70%的股权。查封期间不得转让、变卖、抵押。
特此公告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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