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斯 达: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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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7-15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获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士达药业”)所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3,199,132股股份因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诉本公司与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士达药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自2003年7月7日起至2004年1月7日止。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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