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03-07-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斯 达:股东股权冻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3-07-15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冻结的公告

  近日本公司获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春高士达生化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士达药业”)所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3,199,132股股份因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诉本公司与四平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士达药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自2003年7月7日起至2004年1月7日止。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七月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