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4-06-29
证券代码:600670 股票简称:* S T斯达 编号:临2004-037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吉林国
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十天增加一项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6月27日上午9:00分在长白
山宾馆会议室召开了2003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4人,代表股份40,219,2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66%,符合本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聘请吉林佳林律师事务所王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与会股东以普通表决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2003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40,219,251股,占有效股数100%;不同意0股
,占有效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股数0%。本议案获与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
权通过。
2、2003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同意40,219,251股,占有效股数100%;不同意
0股,占有效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股数0%。本议案获与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通过。
3、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40,219,251股,占有效股数100%;不同意
0股,占有效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股数0%。本议案获与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通过。
4、200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40,219,251股,占有效股数100%;不同意0
股,占有效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股数0%。本议案获与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通过。
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3年度本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13,42
6.99元,净利润-110,290,941.4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3,977,860.45元。因
此,公司2003年度利润不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关于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0,219,251股,占有效股数100%;不同意0股,占有效股数0%;弃权0股,占有
效股数0%。本议案获与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
同意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聘期壹年,审计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鉴于公司目前状况,考虑审计工作的
延续性,经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继续聘其为公司2004年度
审计机构。
6、关于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吉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议更换原派出
董事、监事的议案。
(1)邢飞出任本公司董事。同意40,219,251股,占有效股数100%;不同意0股
,占有效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股数0%。本议案获与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
权通过。
(2)姜雪梅出任本公司监事。同意40,219,251股,占有效股数100%;不同意0
股,占有效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股数0%。本议案获与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
决权通过。
(3)免去何安平董事职务。同意40,219,251股,占有效股数100%;不同意0股
,占有效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股数0%。本议案获与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
权通过。
(4)免去李秀文监事职务。同意40,219,251股,占有效股数100%;不同意0股
,占有效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股数0%。本议案获与会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
权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与会股东以特别表决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股票暂停上市的议案。同意40,219,251股,占有效股数100%;不同意0股
,占有效股数0%;弃权0股,占有效股数0%。本议案获与会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权通过。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负责办理公司与具备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聘请
证券公司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如股票终止上市,则委托证券公司提供代办
股权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并办
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2.追认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如果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
和结算机构。
3.如果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申请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及进入代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