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4-07-23
证券代码:600670 股票简称:* S T斯达 编号:临2004-040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局决议暨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4年7月22
日召开六届董事局会议,公司董事11人,董事叶文龙、招绍强、邵杰明、肖建营委
托曾剑平董事出席会议,独立董事臧峥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以下决议
:
一、公司章程修正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1、第一章"总
则"第五条"公司住所"改为: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1768号1603室;2、第五章"董
事局"第三节"董事局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第一百四十九条改为:董事局由九名董
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董事局设董事长一人。
二、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六届董事局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应进行换届选举并产生新一届董事局。经公司股东推荐曾剑平、叶文龙、肖建
营、招绍强、邢飞、张景军、郭延年为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局提名杨
丽萍、郑友德、杨汉南为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由于本公司章程修改后董事局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人为独立董事,经股东
推荐董事应为六名,现股东推荐七名,因此将在股东大会采取差额投票选举的方式
选出六名董事。
三、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在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后,我认为:董事
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阅各位候选人
履历后未发现有《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文件中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的情形,各
位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胜任相关职责上的要求。故同意公司股东推荐
曾剑平、叶文龙、肖建营、招绍强、邢飞、张景军、郭延年为第七届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局提名杨丽萍、郑友德、杨汉南为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六届董事局、监事会任期届满,2004年8月23日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4年8月23日上午10:00
地点:长春市红旗街1768号1603室
2.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审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2)审议《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议案》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出席会议人员和参加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候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4年4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3)凡符合上述会议出席资格的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及股东帐户磁卡,社
会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磁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或以通讯方
式(以收到邮戳为准)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5)其他有关人员。
4.登记时间:
2004年8月16日-18日,9:30-11:00,13:30-15:00
5.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768号长影商务景都1603室
邮编:130021
联系电话:0431-5953832
传真:0431-5929643
联系人:金萍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议半天。
附:1、候选人简历
2、授权委托书
二00四年七年二十二日
附:1、董事候选人简历
曾剑平,男,生于1962年,大专学历。曾在肇庆地区汽车运输局、肇庆地区旅
游局、肇庆七星岩商业中心、肇庆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香港巨人国际企业
有限公司任职。现任高要市广新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广新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监事。
叶文龙,男,生于1957年,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身份证,美国奥克
拉荷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英国特许银行家学会专业会员( A C I B),曾任美国芝
加哥第一国民银行副总裁、荷兰银行副总裁、法国路易达孚有限公司新加坡地区
总部副总经理。现任香港巨人国际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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