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9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
尊敬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6年5月14日下发的《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6】08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有关意见和要求,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目药业”)聘任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对贵所的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一、关于收入及毛利率。年报显示,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12
亿元,同比下降 2.55%,扣非前后净利润分别为 1,762.26 万元、1,347.05 万元,同比增长 15.59%、35.19%。其中,保健品和流通商品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 1.41
亿元,占比近 7 成,保健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9,098.86 万元,同比增长 33.50%,
毛利率 82.99%,同比提升 8.75 个百分点,公司称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产品品类参类、冬虫夏草等。此外公司披露报告期内大健康及商品流通业务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0.43 亿元。
请公司补充说明:(1)区分业务模式、产品品类说明保健品和流通商品业务的主要构成、运营模式、业务起止时间及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结合公司在不同业务模式中的责任及风险承担,区分贸易业务与非贸易业务,说明不同业务模式的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及合规性;(2)分别披露保健品
和商品流通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成立时间、合作起始时间(具体到月)、具体业务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预付金额、是否为关联方,并说明前十大客户销售回款情况,是否存在由第三方垫付、或最终来源于关联方等情况;(3)近两年公司保健品业务品类变动较大,且毛利率维持高位,请补充说明调整品类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各品类产品的成本构成、生产销售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各产品毛利率高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一季度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在手订单等说明新业务品类是否具备可持续性。
一、区分业务模式、产品品类说明保健品和流通商品业务的主要构成、运营模式、业务起止时间及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结合公司在不同业务模式中的责任及风险承担,区分贸易业务与非贸易业务,说明不同业务模式的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方法、依据及合规性。
(一)区分业务模式、产品品类说明保健品和流通商品业务的主要构成、运营模式、业务起止时间及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 202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保健品 9,098.86 42.98%
商品流通 5,034.54 23.78%
原料药 3,029.68 14.31%
中成药 2,826.05 13.35%
培训服务 519.18 2.45%
医疗器械 379.01 1.79%
化药 184.33 0.87%
其他 97.97 0.46%
合计 21,169.62 100.00%
1.保健品业务
公司保健品主要为铁皮枫斗、铁皮石斛系列产品、参类、冬虫夏草、臻庭配制酒、白花蛇草水加强型等。公司保健品运营模式具体如下:
(1)铁皮枫斗、铁皮石斛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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