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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英 教: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4-12-25

证券代码:600672 股票简称:英豪科教 编号:临2004-045

广东英豪科技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英豪科技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
4日在广州市从化流溪温泉旅游度假区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5人,代表公司股份185015360股,占股本总额的41.95%,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职员6人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经过讨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如下决
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定将公司《章程》第四十三条(十四)“决定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修改为“决定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风
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但因公司为了实施债务重组,需要对外提供担保的
情形以及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
同意票185015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二)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有利于公司债务重组,公司决定向控股子公司从化市英豪教育发展有限公
司在银行的借款提供9000万元额度的担保。从化市英豪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借款
专项用于代本公司偿还在银行的债务与归还逾期贷款。
同意票1850153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深圳新东方律师事务所田高翔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参会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的人数达到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新东方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英豪科技教育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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