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6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6-51 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 6 月 15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或“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数一号”)68.98%股权、宜都共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一号”)100%财产份额及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创二号”,与东数一号、共创一号合称“标的公司”)100%财产份额(以下合称“标的资产”,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安排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称为“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充分的自查论证后,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本次交易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关联董事张红伟先生、胡来文先生、张光芒先生、王文钧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2.01 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取得东数一号70.00%股权。上市公司直接及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70.00%股权的具体方式为:
(1)向宜昌东阳光东方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一号”)、湖北都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都宜私募”)等 16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东数一号 68.98%股权;
(2)向宜都同益一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 8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其中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宜都同益一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0.17%的 GP 财产份额),从而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0.52%股权;
(3)向宜都同益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 28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其中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宜都同益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0.17%的 GP 财产份额),从而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0.50%股权。
2.02 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2.03 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 个交易日上市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