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6-34 号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 年 4 月 27 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对董事会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7 票
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临 2026-36 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增加推选陈友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友春先生将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赵鹏飞先生、张红先生共同提交股东会审议,选举出两名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在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重新调整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友春先生:男,197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
西南政法大学和英国诺森比亚大学学士学位、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深圳光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友春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友春先生与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友春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友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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