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5
公告编号:2019-057
证券代码:831647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0 日 14:00。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8 月 1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57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珠江路六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附条件生效的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的议案》
由于公司正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申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或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之日起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详见 2019 年 8 月 5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申请文件;
(2)批准、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一切有关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批准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终止挂牌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57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指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晓冬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协调第三方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为准。异议股东所持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之日起至公司科创板上市申请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后 5 个转让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承担上述义务。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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