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1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7 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取消监事会的提案报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于本次章程修订生效之日起,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不再适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情况
根据《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具体公告如下:
1.删除章程及其附件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相关内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不再在表中逐一对比;
2.完善股东和股东会相关制度,在第四章新增“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专节;强化股东权利,将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比例由 3%调整为 1%以上;
3.完善董事和董事会相关制度,在董事会成员中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并在第六章新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
4.删除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职权;删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职权并改由董事会行使;
5.将章程及其附件中“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将“半数以上”统一改为“过半数”,将“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统一为“高级管理人员”,将数字统一为中文表述。以上修订不再在表
中逐一对比。
(一)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属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1 修订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
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根 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
据……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度,根据……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
文件,制订本章程。 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 第二条 ……
公司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25 公司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25
2 修订 号文件批准,于 1988 年 4 月 18 日,以发 号文件批准,于 1988 年 4 月 18 日,以发
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 起方式设立;公司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 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
业执照号码:91510000206956235C)。 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206956235C。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
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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