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2 0 2 5 年 度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2025 年 11 月 27 日
目 录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6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7
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9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二)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上午 9:15-9:25,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3050 号紫藤宾馆
三、会议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会议议程:
1、 工作人员宣读股东大会议程、议事规则,并报告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4、 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议案;
5、 股东代表发言并回答;
6、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7、 宣读表决注意事项;
8、 填写表决票、投票;
9、 工作人员检票、休会;
10、 宣布表决结果;
11、 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提高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若股东要求发言,请于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股的有效证明,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秘书处按次序安排发言。股东如需在会议上提出与议程相关的问题,应在上述规定的登记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大会秘书处,董事会将予以答疑,与议程无关的内容,董事会可以不予受理。
四、股东应在现场大会主持人点名后有序进行发言。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为确保大会的有序进行,议程 5“股东代表发言并回答”总时间控制在 20 分钟内,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侵犯其
他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会议程序。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现场参会登记终止。
六、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议案表决后,由大会秘书处宣布表决结果,并由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最新的《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变更登记等具体事宜。
取消监事会及《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的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2025年8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以上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1 月 27 日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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