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29 16:31:21 股吧网页版
交运股份: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穗路999号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30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 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穗路 999 号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金穗路 999号房屋场地租赁给上海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运
动力”)并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与交运动力签署《租赁合同》,根据上
海财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租赁价格估价报告》,该地块年租金为人民币 766.45 万元(不含税)。

鉴于上海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
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租赁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交运动力发生的关联交易
累计金额为 0 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场地租赁事项)累计金额为 49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2%。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 年 6 月 29 日上海交运汽
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按照资产置换方案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上海
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成为上海久事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体育”)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鉴于上海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的正常经营生产需要,根据上海财瑞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租赁价格估价报告》(沪财瑞房咨(2026)00276 号),该项房屋场地的市场年租金为人民币766.45 万元(不含税),公司根据该《租赁价格估价报告》的市场年租金与交运动力签订《租赁合同》。公司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穗路 999 号房屋场地出租给交运动力。交运动力按照该不动产产权证书记载的用途租赁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不动产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鉴于上海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租赁事项为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全
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本次租赁事项暨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为确保公司利益,同时也为满足交运动力置出后正常经营生产需要,公司以评估年租金将金穗路 999 号房屋场地租赁给交运动力并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与交运动力签署《租赁合同》。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认为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经
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金穗路 999 号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鲁阳先生回避表决。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以及公司履行程序的

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截至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与交运动力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0 元,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场地租赁事项)累计金额为 49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2%。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 年 6 月 29 日上海交运汽车
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按照资产置换方案完成股东变更工商登记,上海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成为上海久事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体育”)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交运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