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作为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严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现就我们在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制度。其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主要从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方面对审计委员会的相关工作做了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主要对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年报编制和披露等方面的作用和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
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严杰先生,独立董事杨东援先生和独立董事洪亮先生组成,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严杰
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中杨东援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被选举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霍佳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工作及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年度内工作重点,从提高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开展工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有效的监督、控制和保证作用。
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的监督机构,严格按照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配套指引,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组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核及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独立客观性及审计程序合法有效性,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依法规范地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重点关注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一)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与要求,并共同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二)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采用召开会议、电话及微信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联络。按照年报披露的要求,核查审计工作进度,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审计工作,从而确保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度推进与开展。对于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中需要审计委员会关注的事项,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委员会及时进行沟通。并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保密义务,严防泄漏内幕信
息及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九届六次会
议,同意发布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事宜。
(四)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3 月 1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九届七次会议,再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会面沟通,审阅其提交的《审计报告》初稿。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听取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情况汇报;通报年度董事会(九届五次)会议议程。
(五)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九届八次会
议,审议并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针对公司内控制度完善、会计政策执行等情况提出审计工作评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流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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