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8 17:59:40 股吧网页版
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9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25—02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微信及电话等方式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发
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7 名,实
际参会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川开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开物”)原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四川开物0.70%股权转让给北京新山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拥有四川开物的控制权,也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公司副总经理魏飞先生担任四川开物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四川开物成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业务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规划,预计2025
年度与关联方四川开物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91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 2025-022 号公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川禹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川禹顶”) 参与了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圆包山冶金用白云岩矿采
矿权的竞拍并取得采矿权,并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与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
资源局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合同》。

根据北川禹顶经营发展规划,在竞拍取得采矿权后,后续将根据经营规划开展权证办理和矿山建设等相关工作。为保障北川禹顶生产经营正常开展,经双方股东友好协商,决定对北川禹顶进行同比例增资(公司增资1,100 万元,北川禹创三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增资 1,057 万元),北川禹顶注册资本由 5,843 万元增加到 8,000 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增资完成后,北川禹顶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 增资后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 认缴出资额 持股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80.00 51% 4,080.00 51%

北川禹创三元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863.00 49% 3,920.00 49%

合 计 5,843.00 100% 8,000.00 1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
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向下属全资子公司洛阳金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2,000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向子公司增资金额合计为 3,100 万元(含本次),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事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5-023号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