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51-62840018
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841 号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顶公司”)
2025 年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840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基础上,我
们审计了后附的四川金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四川金顶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四川金顶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四川金顶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四川金顶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的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5 年 8 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5 号)
的规定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四川金顶公司汇总表编制过程。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四川金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
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四川金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2025 年 8 月修订)》(上证函〔2025〕2735 号)的要求和相
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四川金顶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金四宝(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签名并盖章)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骏
(签名并盖章)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表 2
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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