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及
财务报告审计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顶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842号,否定意见)和《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840号,保留意见)。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5年 5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经独立、审慎判断,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可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合理性与专业性。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的专项说明。
我们对上述内控失效对公司规范运作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所带来的重大风险高度重视。与此同时,我们认可管理层已采取的整改措施。独立董事将持续履行监督职责,密切跟踪内控整改进度,督促管理层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全面消除内控风险隐患,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 2025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保留意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可中审亚太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结论。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做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的专项说明。
针对上述保留意见所涉财务事项,我们已进行重点关注,确认管理层已就相关事项作出充分披露,并就相关款项余额人民币 1,800万元进行了全额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此举体现了高度审慎的财务处理原则,最大程度如实反映公司 2025年末财务风险敞口,有效保障了财务报告的稳健性与真实性。
为确保上述事项得到更为客观、独立的核查,独立董事已委托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相关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和专项审计。
我们将督促管理层结合内控整改,全面梳理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等各环节流程,完善内控机制,提升财务信息质量,推动公司尽快消除审计保留意见相关风险,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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