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会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
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02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5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 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立信会所及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具备独立性,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经审计,立信会所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立信会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全面监督立信会所履行职责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立信会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向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凤凰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及年报审议情况
1、2026年1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与立信会所的审计项目负责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场负责人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听取了立信会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年度重点审计事项、前期预审的情况和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管层对本次审计工作的要求等方面的汇报,并对立信会所的审计工作安排、在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后续重点关注的事项等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2、2026年4月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就立信会所对公司2025年度报告的审计结果进行了沟通,听取了立信会所关于审计过程中对重点审计事项的审计过
程、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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