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宇飞)
作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度履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任宇飞,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历任天津市公安局警员,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中国华融资产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华融新兴产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现任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百川能源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 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资料,针对审议事项主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会议期间认真听取并审议每项议案,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客观、
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会 1 次。本人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本年应出 出席次数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7 7 6 0 0 1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委
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
员会 会议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6 6 1 1 0 0 2 2 2 2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年度审计开展情况,积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年度报告按期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此外,本人积极督促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及重大事项等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对外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配合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 考察,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生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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