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要求,秉持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换届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叶陈刚先生、任宇飞先生,非独立董事朱杰先生三人组成,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叶陈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换届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叶陈刚先生、任宇飞先生,非独立董事马福有先生三人组成,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叶陈刚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各位委员具备金融财务知识、法律知识、专业理论或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委员人数占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了会
议,会议的召开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1 月 14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025 年 4 月 1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共 10 项议案。
2025 年 4 月 2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5 月 13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5 年 8 月 22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确认其与公司业务独立、人员独立,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经验。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报告期内财务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审计委员会持续检查与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存在重大错误和遗漏的情况,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且运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审阅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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