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600682 证券简称:南京新百 公告编号:2025-017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016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15 - 2025/7/16 2025/7/16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1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346,132,22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
份7,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1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426,115.5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上述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该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39,132,221×0.016)÷1,346,132,221≈0.0159 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159)÷(1+0)=前收盘价格-0.0159 元
/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5/7/15 - 2025/7/16 2025/7/16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有限售流通股的红利全部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未明确持有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股权托管中心南京证券有限公司保管,待各股份持有人股份得到确认后由其代为派发。
(2)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2. 自行发放对象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043175)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16 元;对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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