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7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9135 证券简称:南帆科技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广东南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旭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6%。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借款500万元,
公告编号:2019-020
拟由关联方陈旭东、林伟英、汕头市力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借款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公司提供保证金为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的《广东南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陈旭东、林伟英、汕头市力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为关联股东,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议案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不再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拟提名陈旭东、林伟英、陈炯翔、蔡小聪、陈少川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任期三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核查,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一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披露的《广东南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公告编号:2019-020
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南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南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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