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0 23:45:30 股吧网页版
“1元”甩卖!珠江股份拟挂牌转让旗下房地产公司41%股权 同步拟出售股票资产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600684_0

  9月10日晚间,珠江股份(600684)发布公告,拟以1元作为挂牌底价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1%股权。

  公告显示,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珠江股份拟公开挂牌转让亿华公司41%股权。因亿华公司未能提供资料,且珠江股份非亿华公司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无法获取亿华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最近财务报表等资料,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均无法开展。

  鉴于目前公司对亿华公司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值为0,故公司拟以不低于账面价值(即1元)的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亿华公司41%股权,最终转让价格以受让方摘牌成交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象,尚无法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依据目前的挂牌条件判断,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履行产交所公开挂牌程序。

  珠江股份表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聚焦资源投入主营业务,继续夯实在主营业务领域的优势,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情况,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亿华公司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拟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日,珠江股份还公告,拟出售益佰制药等股票资产,预计收益超去年净利润50%。

  据公告,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聚焦主业,释放公司部分资产价值,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公司持有的股票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择机出售8,685,953股益佰制药股票、970,605股奥瑞德股票、7,716股中国平安股票、4,712,205股尔康制药股票,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初步测算,预计本次出售股票扣除持股成本及相关税费后所获得收益将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益佰制药股票8,685,953股,占其总股本的1.10%;持有奥瑞德股票970,605股,占其总股本的0.04%;持有中国平安股票7,716股,占其总股本的0.000042%;持有尔康制药股票4,712,205股,占其总股本的0.23%。

  出售时间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出售方式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择机出售。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但整体出售价格不得低于46948724.69元。

  珠江股份表示,公司本次出售股票资产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波动,同时出售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

  同时,珠江股份9月10日公告,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形式向控股股东珠江实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珠实地产转让持有的广州中侨置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资产,转让价格为3.34亿元。珠江实业集团持有公司31.10%的股份,为控股股东,珠实地产为其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转让的原因包括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统一部署以及主营业务转型的需要。珠江股份在完成重大资产置换后,主营业务已变更为城市运营服务及文体运营服务,原持有的房地产开发相关资产与新业务类型存在差异,因此需要处置非主营合作项目。交易前,珠江股份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根据评估,标的债权的市场价值为3.34亿元,转让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资料显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城市服务、文体服务、多业态服务。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7.43亿元,同比增长12.01%;归母净利润1947.82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二级市场上,截至9月10日收盘,珠江股份上涨5.42%报5.83元/股,最新市值49.76亿元。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