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
目 录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说明 3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5
议案一: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6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的议案 14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1、会议期间,全体与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2、本次会议设有秘书处,不明事项请到秘书处查询。
3、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资料已送达每位股东,如需查看其他资料可到会议秘书处查看。
4、本次会议有集中安排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发言的程序,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先向会议秘书处报名,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涉及事项应与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关系,发言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
5、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可参见本公司2025年12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中船防务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6、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秘书处
2025 年 12 月 10 日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表决说明
一、股东会议的议案表决内容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将对以下 2 项议案内容进行表决:
1、关于公司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签署《2026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6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二、表决投票
表决投票组织工作由会议秘书处负责,设监票人 3 人(其中 1 人为
会计师,2 人为现场股东代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作现场见证。
三、会议表决规定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议案 1 和议案 2 均为普通决议案,需出席会议并有权行使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同时,议案 1 和议案 2 均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每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拿到表决票一份。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先准确填写并核对股东编号及持股数量,对表决票上的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或弃权应在相应的意见空格内打“√”,对多选、不选或不投票将视作弃权。最后请在“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签名”处签名。
3、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在填写表决票时,请选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请勿使用红笔或铅笔,否则视作弃权处理。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结果均视为“弃权”。
四、会场设有一个投票箱,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在表决票填写完毕后,请按工作人员的要求依次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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